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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如何处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2023-02-02上海著名劳动律师

  郑小龙律师,上海著名劳动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郑小龙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如何处理

  相信很多网友都知道,对于有的工作,并不需要使用全日制的员工,很多公司都会选择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者来进行,但是有的网友对于非全日制的工作不太了解,想知道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如何处理,为此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




  二、工伤保险购买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1、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2、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四、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决定书。


  发票原件。


  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工伤待遇审批表。


  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


  可以看到,对于网友们的非全日制用工工伤如何处理的疑问,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地方的法规政策,可以得出上述的回答,所以网友们对非全日制的工伤该如何处理也一定有所了解了,如果网友们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和律师咨询。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人形式。这种用人形式和全日制用人形式相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



  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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